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
蘇建建管〔2017〕358號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全省建筑工程
實施施工許可并聯審批和電子證書
發放制度的工作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建設局(建委):
為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數據應用,全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江蘇政務服務網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法﹝2017﹞53號)及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審改辦等部門關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見的通知》(蘇政辦法﹝2017﹞92號)有關工作要求,現就推進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依托“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凡是能通過平臺共享復用的材料,不再要求用戶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平臺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用戶重復提供,凡是能實現網上辦理的事項,不得要求用戶必須到現場辦理,凡是在省級平臺中已辦理過的事項,不得要求用戶在其它系統重復辦理。通過優化和再造審批流程、共享和關聯前置條件、合并和清理審批條件、減少和壓縮審批時間,實現施工許可前置環節并聯審批。
二、建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工作機制
(一)并聯審批項目類型
全省應辦理施工許可的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并聯審批有關環節
合同備案、質量報監、安全報監、現場踏勘、施工許可。
(三)并聯審批實現方式
按照“統一受理、分頭審批、限時辦結、集中回復”的原則,統一在“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上“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辦理質量報監、安全報監、及現場施工條件提交、施工許可申請,建立“一站式申報、業務系統審批、結果信息共享”并聯工作機制,優化簡化施工許可網上申請、受理、審批、決定等流程,實現全省施工許可從上至下協同化、集約化、信息化審批模式。
質量報監、安全報監、現場踏勘、施工許可等事項申報所需材料不再重復提交,通過“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將申請事項流轉到各有關業務系統,審批機構各負其責,限時辦結,并將審批結果推送到“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同步推進,減少中間環節,減少重復提交,實現數據共享,提高聯合審批效率。
質量監督系統:從“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調用建筑工程報監信息,施工圖審查合格信息,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備案信息,“五方”主體基本信息等;向“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推送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信息和質量監督報告信息。
安全監督系統:從“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調用建筑工程安全報監信息,施工圖審查合格信息,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勘察合同、設計合同備案信息,“五方”主體基本信息,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證書信息等,向“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推送建筑工程安全監督通知書信息,建設工程終止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信息。
現場踏勘:建設單位在“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提交現場施工條件證明,現場踏勘與施工許可審批并行辦理,符合施工條件的,踏勘部門在“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予以確認。
施工許可系統:從“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調用施工許可申請信息,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信息,建筑工程安全監督通知書信息,施工圖審查合格證證書信息,施工合同、監理合同信息,現場踏勘信息,工程規劃許可證證書信息及其它前置條件掃描件信息。
合同備案、質量報監、安全報監、現場踏勘、施工許可5個環節并聯辦理,從申報至辦結,在材料真實、齊全、有效的情況下,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登錄辦法
用戶憑項目登記編碼及管理密碼通過“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設區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登錄“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也可通過“江蘇政務網”以建設單位實名注冊后,登錄“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
三、實行施工許可電子化申報和電子證書管理辦法
(一)電子化申報
2017年9月20日起,全省質量報監、安全報監、現場踏勘辦理、施工許可申請統一在“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辦理。施工許可審批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施工合同、監理合同、質量報監、安全報監、現場踏勘等施工許可前置條件信息,不再要求提交紙質材料,系統自動調用電子信息;用地批準手續、工程資金證明或銀行付款保函等其它前置條件可掃描原件上傳到“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
(二)電子證書
2017年9月27日后,全省全面啟用帶統一數字編碼和二維碼的施工許可電子證書(附網上驗證地址),停止使用施工許可紙質證書,統一頒發帶CA電子簽章的施工許可電子證書,按照省電子證照庫數據標準,建立全省統一的施工許可電子證書庫。使用自有施工許可系統的地區,需將審查后的施工許可信息推送到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系統獲取施工許可編碼和二維碼后,方可在自有施工許可系統生成或打印帶CA電子簽章的施工許可證書。施工許可電子證書是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許可的有效證書,各類政務事項辦理時,應使用電子證書信息。
(三)信息查詢
施工許可信息實行公開查詢,社會公眾可通過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或掃描施工許可二維碼查詢證書信息。同時,按需向房產、城建檔案、竣工驗收備案等有關單位實時開放施工許可數據接口。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施工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申請材料和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和有關網站予以公示;建設單位應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設置施工許可公告牌,公告牌內容應與施工許可證內容一致,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清理施工許可前置條件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規定的審批條件,清理“搭車”增設施工許可條件,依法審批施工許可,對于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設置的許可條件和要求,一律取消,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嚴格依法行政,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應按時限辦理;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按要求通過“建筑工程一站式申報系統”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施工許可審批辦法改革,把這項工作做為改善營商環境、提高政務效能的重要舉措。明確牽頭單位,明確工作責任,明確完成時限,強化工作聯動,優化工作流程,真正把分散在各個機構管理的事項集中到一個平臺上來,實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解決施工許可工作中“時間長、材料多、環節多”突出問題,切實提高審批效率,縮短審批時限,為激發市場活力創造良好的政務環境。屆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各地落實省政府“3550”改革意見情況進行督查,對推進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將進行通報并抄告當地人民政府。
實施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系。
聯系人:廳建筑市場監管處,欒印葆,025-51868691。
附件:江蘇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機關CA電子簽章與數字證書機構申請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7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江蘇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CA電子簽章與數字證書
機構申請表
申請日期:
辦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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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辦 □補辦 □變更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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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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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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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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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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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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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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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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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許可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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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許可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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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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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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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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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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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部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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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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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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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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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構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單位授權 (身份證號碼: )為合法代理人,辦理“江蘇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系統”施工許可CA電子簽章與數字證書相關事宜。本機構承認經辦人在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局(建委)施工許可CA電子簽章與數字證書相關事宜過程中,所簽署、提交的相關材料合法有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機構公章:
經辦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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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章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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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在以下空白處蓋當前施工許可機關公章、法定代表人方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請保證其清晰完整。電子簽章僅用于辦理施工許可CA電子簽章與數字證書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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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此表由施工許可發放機關填寫,2017年8月20日前報省廳建筑市場監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