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
蘇建招〔2017〕314號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后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建設局(委):
標后評估是由招投標行政監管部門委托標后評估委員會對已經完成招標的項目進行評審,系統、客觀地評估招投標各方主體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行為,主要包括招標(代理)行為、投標行為、評標行為、監管行為等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針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標后評估是招投標監管工作的延伸,是對招標投標活動過程的“回頭看”,對有效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各方主體行為,特別是對提升招標和評標工作質量,促進監管機制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行為,完善監督機制,提高招標投標工作質量和監管水平,經研究決定,在部分市、縣(市、區)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結果后評估(以下簡稱標后評估)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后評估的范圍
(一)對社會影響較大的省、市重點工程;
(二)招投標過程中有投訴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
(三)招投標行政監管部門認為需要進行后評估的工程;
標后評估的工程標段數應占年度招投標工程標段數的3%-5%,上述三類情況的工程標段數量不足部分可隨機抽取補足。標后評估結論不改變原評標結果。
二、標后評估的主要內容
標后評估主要是評估招標人(招標代理)、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招投標行政監管部門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行為是否規范。標后評估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一《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后評估工作實施細則》。
三、標后評估的組織實施
(一)標后評估工作由各試點市、縣(市、區)的招投標行政監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二)標后評估工作應當在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備案后12個月內完成。
(三)標后評估委員會一般由5人及以上單數資深專家組成,資深專家從資深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四)完成標后評估后,評估委員會須提供書面評估報告,內容包括:
1、評估項目的基本情況;
2、評估的內容;
3、評估結論;
4、評估委員會的建議或意見。
(五)標后評估委員會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標后評估工作的有關情況。
(六)因特殊情況需要組織異地評估的,可視情況安排。
(七)根據標后評估結果,對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失職瀆職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責任追究,具體辦法詳見附件二《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后評估責任追究暫行規定》。
(八)標后評估工作相關費用由組織實施部門負責落實。標后評估評審費標準為4個小時以內為800元/人次,超過4小時每小時增加100元。
四、試點工作實施步驟
(一)試點地區
常州市、南通市、淮安市、泰州市、南京市浦口區、昆山市、鹽城市大豐區、丹陽市。
(二)試點時間
2017年7-12月開展試點工作;2018年1-2月,認真總結各試點地區標后評估工作的實施情況,研究完善相關制度;2018年3月1日在全省全面實施標后評估工作。
(三)試點要求
各試點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招投標監管機構要充分認識開展招投標后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試點中要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健全機制,完善制度,進一步提高標后評估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為全省全面開展標后評估工作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各試點單位要抓緊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加強與財政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細化相關操作流程,爭取早日啟動試點。省招標辦將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宣傳、培訓和指導,及時解決試點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努力通過標后評估工作,不斷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招標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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