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的開局之年,也是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收官之年,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深入開展全國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3〕149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深入開展全省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蘇建辦〔2013〕622號)的部署,結合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要求,全省繼續推進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積極開展專項治理示范工程創建,及時總結推廣先進治理經驗,努力構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長效機制,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質量建設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確定年度專項治理重點。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治理年度工作計劃。2016年度專項治理工作以完善制度為重點,在治理工作全面開展的基礎上,組織對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標準規范、技術措施進行修訂完善,研究、制定、修訂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有關標準規范,推進工程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和工程質量信用體系建設,努力構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長效機制,切實解決突出存在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
(二)完善專項治理措施。針對住宅工程中存在的普遍問題,從設計、施工、材料、管理等環節入手,制定相應的治理方案,組織編寫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專項治理技術措施、防治要點、操作指南等技術文件。引導工程參建各方總結和推廣相關治理經驗,及時將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藝總結為工法,具備條件的鼓勵申報省級、國家級工法。
(三)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大力推行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組織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試點,以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為重點,探索建立包括企業日常質量管理、施工現場質量過程控制等在內的各環節、各流程、各工序的責任制度、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程。加強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和工程項目質量管控能力建設,強化施工全過程質量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進施工企業的質量行為規范化、質量管理程序化和質量控制標準化,提高工程質量水平。
(四)開展專項治理示范工程創建活動。積極引導企業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示范工程創建,推行樣板引路制度。通過示范創建活動,及時總結先進治理經驗,規范專項治理技術措施,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根據示范工程建設進展情況,擇優組織召開現場會。對于專項治理工作成效明顯、典型示范引領作用突出、符合相關評比條件的示范工程,可優先推薦為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
(五)強化監督檢查指導。結合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要求,加強對在建住宅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強化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協調指導。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和在建工程質量安全自查等工作,重點對參建各方落實質量主體責任、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強化專項治理措施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項目,要及時督促整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結合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專項檢查,重點對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查。
(六)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積極推進專項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工程質量防治專題培訓,加強對《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標準》(DGJ32J16-2014)等文件、標準的宣貫和學習。結合“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萬里行”等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宣傳治理典型,提高全社會對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關注度和認同感,努力營造全社會支持、監督和推進專項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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