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國家有關誠信自律建設要求,規范會員企業生產和經營行為,引導本行業的經營者依法競爭,自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充分發揮市場監管中的自律作用,促進行業健康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規約。
一、堅持守法經營。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不得違反經營,不得偷稅漏稅。
二、堅持公平競爭。反對不正當競爭,提倡不低于成本價投標,不圍標,不串標,不簽訂陰陽合同,不以相互壓縮合理價格和合理工期等手段承攬工程。
三、堅持誠實守信。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弘揚誠信文化,提倡企業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構和相關制度。
四、堅持質量興企。認真履行質量責任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有效運行。嚴格按技術規范和相關標準組織施工,不偷工減料,不以次充好,確保工程質量。
五、堅持安全生產。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強化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保障設施和專項經費。
六、堅持科技創新。加強施工技術和工藝創新,積極推廣應用有關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
七、堅持綠色理念。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的有關要求,大力推進綠色施工和建筑產業現代化。
八、堅持以人為本。保護建筑企業職工和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職業技能培訓落實到位,禁止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
本規約由江蘇省建筑行業協會組織制定、修改和監督。本規約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發布實施。對違反本規約的會員企業,江蘇省建筑行業協會將給予書面警告、公布失信行為、行業通報批評等處理;對于嚴重違反本規約并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會員企業,將取消其參與本會組織或推薦的相關評優評獎資格,直至取消其會員資格。
江蘇省建筑行業協會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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